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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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在招生,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在招生,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招生's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专升本招生, 2024年的工作。
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专升本招生在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工作接受****、监督,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99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八条地点:山东省门大街, 正阳, 岱岳区, 泰安市, 66号。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问题,指导招生具体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事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宣传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具体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专升本招生办法按《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已入档考生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辞退。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退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鲁政办字〔2024〕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4〕17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被专升本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校毕业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书等材料,按要求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大专毕业证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六届专升本学生基础研究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与招生有关的事宜,学校保留对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任何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门大街, 正阳, 岱岳区, 泰安市, 山东省66号
招生电话:0538-5397888和5397999。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站:https://www.sdor.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sdor.cn
电子邮件:sdorz**@163.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解释。
文章标题: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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