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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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摘要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标准、收费与资助政策等内容,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概况、招生计划、录取标准、收费与资助政策等内容,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信息。
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
第五条:办学地点
第六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
第七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小组。
第九条: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放弃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退档申请及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招收保送及免试生,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及类别要求。
第十七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被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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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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