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全文
重庆大学艺术类招生涵盖了8个专业,包括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进行录取,并提供了详细的录取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 招生专业(类)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置在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大学A校区。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设计学类、绘画:设置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2. 招生对象及条件
- 符合2025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 符合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与艺术素养,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象气质佳,无生理缺陷。具体身高要求如下: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男性身高17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 艺术类相关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特定唱法和舞种的考生。
- 报考考生需参加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且须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及以上。
二、录取原则
1. 平行志愿省份
2. 非平行志愿省份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 戏剧与影视学类: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 设计学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
3. 分科类排序
- 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区分的省份,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三、有关说明
1. 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
- 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份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2. 身高要求
- 考生身高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表上的身高数据为唯一评判依据。
3. 入学后转专业
-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4. “3+3”和“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
- “3+3”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 “3+1+2”省份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5. 招生录取监督
-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欢迎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方式咨询在线老师。
6. 入学资格复查
-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 文章解释权属
8. 政策调整
- 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生信息,请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 姓名:
- 职位:
- 联系方式:[在线咨询老师联系方式]
关键词
- 重庆大学
- 艺术类招生
- 专业设置
- 录取原则
- 身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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