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南
概括全文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招生原则、办法及相关要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永川区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帮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和准备。
一、招生原则
依法入学原则
- 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需提前申请并备案。
免试入学原则
-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评测或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选拔学生。
- 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规范公平原则
- 严格按招生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生办法
城区公办学校
“三对口”入学
- 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 具体对口学校见附件。
“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入学
- “有户无房”:户籍已迁入城区但未购房。
- “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但有房产。
随迁子女入学
民办学校
-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格按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将受处罚。
农村学校
- 各镇街教管中心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特殊群体
- 随迁子女:根据居住地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 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
- 现役军人、烈士等:按政策安排入学。
三、招生程序
城区小学
- 申报预约:6月5日-6月13日。
- 信息采集:6月15日—19日。
- 信息审核:6月20日起。
- 招录流程:分批次进行,7月10日前公示初录名单,7月2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城区初中
- 信息采集:4月15日—30日。
- 信息审核:5月5日—20日。
- 招生录取:7月10日前公示初录名单,7月2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农村中小学
民办学校
四、工作要求
- 加强宣传: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 周密安排:做好安全稳定预案,提前准备好校舍、场地、设备和师资。
- 执行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防止大班额。
- 控辍保学: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 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
- 强化监督:建立监督机制,依法依纪查处违纪行为。
五、招生范围
详细列出各城区小学、初中及农村中小学的招生范围,详见附件。
六、特殊群体入学申请表
- 适用于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等特殊群体,6月15-19日提交至教委基础教育科305室。
希望这篇指南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永川区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